1.该项目经费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使用,专款专用。
2.经费开支需按项目预算计划执行,主要用于实验消耗、样品测试、必要的制作费、资料费、文本打印费以及相关调研等,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和与本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。指导教师不得使用该项目经费,学校和学院不得从中提留管理费。
3.项目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。只能由项目负责人或是项目组成员来报销经费,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;如需其他人代替项目组成员前来审核报销经费,须出具项目负责人的书面委托证明。
4.单张票据金额超过500元,或同一商家定额发票总金额超过500元者,需附商家出具的购物清单。
5.经费报销时必须携带项目经费卡。
6.报销版面费时,所发文章上必须备注为受对应校级、国家级或是省级大创计划项目支持,否则不予报销。
教务处